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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农牧局关于印发2018年金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03 浏览次数: 字号:[ ]

金农牧发〔2018〕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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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农牧局

关于印发2018金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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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金川区农牧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印发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甘农牧发〔2018〕8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农牧局制定了《2018年金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金昌市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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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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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一号、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国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工作会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市委市委八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农业质量年”行动,重点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强化全程监管,深化专项整治,严格监督执法,大力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和工作创新,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农产品质量水平,实现主要农产品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加快促进质量兴农和乡村振兴。全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强化源头监管,着力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

(一)加强产地环境治理。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农业绿色发展重大行动。健全完善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国控例行监测点位31个,推进耕地土壤污染详查,加强耕地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推进污染耕地治理修复。推进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病死畜禽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二)强化生产源头管控。深入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加强病虫害统防统治和全程绿色防控。全面落实《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通告》,大力推进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加快推进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建设,严格高毒高残留农药管控,规范限量使用饲料添加剂,规范使用兽用抗菌药物。

(三)完善绿色农业标准体系。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围绕地方大宗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全市农业绿色发展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和修订农产品生产过程控制、采收贮藏运输等关键环节,满足农业依法行政和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亟需的农业地方标准,2018年制修定发布农业地方标准5项以上。

(四)加大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推广。加强标准推广和使用指导,大力宣传培训农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督促生产者严格落实间隔期休药期规定。推进规模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建立生产记录台账。在规模种养基地、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率先推行全程标准化生产。做好金从玉国家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和永昌县省级绿色食品原料(胡萝卜)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打造一批生态良好、技术成熟、按标准组织生产的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使之发展成为优质安全农产品供给的示范窗口。

二、强化执法监管,着力解决突出隐患问题

(五)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继续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水产品禁用物质、生鲜乳违禁物质等专项整治行动。建立暗查暗访制度,积极查找问题隐患,采取内部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各地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督促及时整改,做到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充分发挥乡镇监管服务机构和村级协管员作用,加强巡查指导和宣传引导。推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推动社会共治。

(六)强化投入品监管。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全面实施《全国兽用抗菌药及禁用兽药综合治理5年行动方案(2015—2020)》和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严格兽用抗菌药准入管理,开展兽用抗菌药及禁用兽药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质量追溯制度,加强农药、兽药生产经营追溯管理,防止滥用、乱用和误用。开展“绿剑护农”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农兽药和肥料非法添加等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为。推动建立农资领域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将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失信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普及识假辨假、科学种养殖和依法维权知识,把安全优质绿色的农资产品和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送到乡村。

(七)加大执法办案力度。贯彻落实好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意见》,积极拓宽案源线索渠道,充分利用监测、投诉举报、暗访、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调查处理。特别是针对禁限用农兽药使用、非法添加、私屠滥宰、销售病死畜禽等问题,要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剖析案件原因,追根溯源,违法必查、查必到底。对危害性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予以严办。要加大与公安、法院等司法部门的沟通衔接。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要及时商请司法部门提前介入。涉嫌犯罪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实现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

(八)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将乡镇、村、基地划分成大、中、小网格,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网格化监管体系,确定网格监管员、信息员,形成分层监管与直接监管相结合、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相制约的纵横交叉监管网络,真正做到政策宣传到位、生产技术指导到位、标准化生产技术落实到位、检测监管到位。永昌县要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强化信息平台应用,金川区要在本区域内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切实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强化检验检测,着力提升风险预警能力

(九)加强检验检测。配合做好国家、省级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工作,印发《2018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增加农药和兽药等监测参数,扩大监测范围,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开展对种植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中50多种农兽药和非法添加物参数的监测。市级检测机构全年定性检测样品数量不少于3000个,定量检测样品数量不少于600个,县(区)全年定性检测样品数量不少于6000个,定量检测样品数量不少于600个,各乡镇全年速测数量不少于7200个(永昌县新城子、红山窑、南坝、河西堡等4个乡镇全年检测样品不少于4800个)。市级检测机构要加大对各级例行监测中发现的高毒禁限用农兽药超标样品的监督抽查力度,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强化品牌培育,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十)推进“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不断提高“三品一标”的总量规模和质量水平,2018年,全市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10个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产量或规模占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量或规模的比重保持在60%以上。强化证后监督和标志使用管理,完善不合格产品退出机制,加大获证产品抽检力度,“三品一标”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五、强化能力建设,着力提升监管手段

(十一)加强基层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加强乡镇监管机构条件建设和人才培养,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技术练兵,督促指导乡镇监管服务机构做好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培训、农业投入品筛查选型、田间地头技术指导、生产过程督导巡查、农兽药使用间隔(休药)期等工作。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人员队伍培训,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大比武活动。加强岗位练兵和技术培训,提高基层检测人员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

(十二)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巩固永昌县首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按照“五强化、五提升”的要求,将永昌县打造成标准化生产、全程监管、监管体系建设、社会共治的样板区,总结推广有效监管模式,带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加强对金川区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今年顺利通过省农牧厅考核命名。积极争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制定创建方案,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制度机制,实施全程监管,提高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能力。

(十三)完善追溯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强追溯工作指导,强化人员培训,充分利用现有的机构、体系和硬件设施,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建立生产经营记录、进销货台帐等电子档案,分级分类指导监管检测机构、检测站点、生产经营主体,全面开展信息录入和监管检测等各类数据采集上传,建立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机制,推进追溯信息平台的有效运行。

十四)全面启动追溯工作。县、区要在目前已开展追溯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加大信息化追溯硬件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扩大试点的范围,争取将“三品一标”企业和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畜禽屠宰企业以及农业部门支持建设的各类示范基地全部纳入追溯管理。积极推进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快建立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机制。

六、强化宣传引导,着力提升绿色优质品牌影响力

(十五)加强科普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平台、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以及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多途径、多形式大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和生产、消费知识,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建立联合宣传、普及科学知识的良好机制。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主题宣传日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科学、理性地看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提升社会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

(十六)提升绿色发展理念和品牌形象。以“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发展”为主题,举办“绿色食品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以电视台、电台、报刊、互联网等为平台,开展各种形式的绿色食品品牌形象宣传,提升绿色食品的知名度、美誉度,让绿色食品标志形象深入人心,发展理念广为传播,品牌效应进一步扩大,力争让绿色食品品牌家喻户晓。

(十七)加大绿色优质农产品市场推介。充分利用绿博会、有机食品博览会、农产品交易会等各类展销平台,推动“三品一标”农产品集中亮相、共同推介,扩大绿色安全优质农产品影响力。帮助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企业拓展市场,鼓励、支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柜、专营店建设,为绿色安全优质农产品搭建营销平台,促进“优质优价”市场机制的形成。

七、强化绩效考核,着力推进社会共治

(十八)推动诚信体系建设。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年底全市农资和农产品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全部建立信用档案。推进建立“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等信用约束机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作为各类农业项目评选、主体资格审查、行政许可审批、制定分类监管措施的必要条件,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大力弘扬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文化,使诚实守信成为市场主体的自觉选择。逐步构建以信用为核心,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监管、事后信用评价的新型监管机制,大力提高生产者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增强全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任和信心,推进构建社会共治的体制机制。

(十九)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积极构建属地负责、行业主导、上下协同、全市一盘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机制,力求做到第一时间监测预警、调查核实、会商研判、正面发声、系统处置,防范出现大的问题,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依托农业科研院所的技术优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队伍的作用,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贴近产业、贴近消费者,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技术咨询、科普解读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十)加强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实现对县、乡、村三级全覆盖。继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和年度考核,建立健全绩效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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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食安委办,市质量发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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